据陕教工宣[2011]11号文件,《关于表彰命名全省教育系统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“最佳单位”和“文明校园”的决定》,民乐系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、陕西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教育系统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“最佳单位”。
2010年,民乐系在院党委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、组织全系师生学习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积极参加“争先创优”活动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“创佳评差”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。工作中,积极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,为教学、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。加强学科建设、提高教学质量、突出办学特色,努力营造良好学术氛围。积极开展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,服务社会、带动教学,协调发展、提高学生综合能力。
2011年3月30日,在我院召开的2011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,党委书记安宁为民乐系颁发了奖牌,系党总支书记张津波代表民乐系领取了奖牌。
党委书记安宁为获得精神文明“最佳单位”的民乐系颁发奖牌